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;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票据中介服务(不含承兑等银行核心业务)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(不含证券、期货业务)、其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服务;计算机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;资产管理。
汽车、汽车零配件销售;二手车经纪、经销;汽车租赁服务;汽车信息咨询服务;汽车清洗服务;汽车维修服务;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服务(申请补发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